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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10-3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推进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全市法院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贯彻落实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制约和监督司法权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防控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到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全面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监控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处置得当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以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节为重点,通过摸清职权底数、排查廉政风险、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实施预警处置、坚持动态管理等措施,全面构建覆盖法院所有内设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并确保防控机制结构合理运行顺畅,相关制度配套完善并执行有力,预防腐败成效明显并不断提高。

 三、工作步骤

工作步骤分为宣传发动、摸清职权底数、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四个阶段。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

(一)宣传发动

1、成立工作机构。成立全面推进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唐涛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检组、监察室,由纪检组长于学宁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日常工作。

 2、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全面推进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专项工作会议,对全面推进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3、加强学习宣传。以部门为单位,认真组织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市两级法院制定的《实施方案》,增强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按实施方案完成任务。

(二)摸清职权底数

 1、编制职权目录。以部门为单位,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对本部门依法享有的各类职权进行分项梳理,编制职权目录,明确本部门、各岗位的职权名称、主要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

2、绘制权力运行外部和内部流程图。对照职权目录,针对每一项职权,绘制权力外部和内部运行流程图,优化运行流程,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等,实现权力运行公开化、岗位职责明确化、工作流程标准化。

3、公开权力事项。通过不同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职权目录、权力运行外部流程图,在法院内部公开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加强权力的内外监督。

() 查找廉政风险

1、查找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各部门组织干警对照各自职权,认真分析查找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权力行使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逐级审核。

 2、查找部门廉政风险。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审判、执行和人、财、物管理等岗位,重点查找本部门在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外部环境和干警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本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3、查找全院廉政风险。结合个人岗位和各部门查找出的廉政风险,院领导班子集体查找出全院性的廉政风险,重点查找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调整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和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由本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综合评定廉政风险等级。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评定风险等级,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和部门廉政风险等级,在个人和部门自评的基础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全院廉政风险等级,由院全面推进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5、廉政风险管理责任。对廉政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高级廉政风险在院分管领导管理的基础上,由院主要领导负责监控;中级廉政风险在院各部门负责人管理的基础上,由院分管领导负责监控;低级廉政风险由各部门负责人直接管理和负责监控。建立健全廉政风险台账,实行集中规范管理。

6、由个人及各部门分别填写《个人全院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全院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逐级审核确定。

(四)制定防控措施

 结合排查明确的各类风险和风险等级,根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相关制度,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

1、制定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根据个人岗位职权及查找出的廉政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2、制定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职责权限、工作标准和廉政要求,对查找出来的部门廉政风险,提出相应防控措施,并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绘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意图。

3、编写本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纳、整理、汇总上报的材料后,拟定全院的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并明确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责任人,编写本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并提交院党组讨论决定。

4、实施预警处置和动态管理。通过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等多种途径,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对可能引发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方式进行及时处置。及时对廉政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进行评估和调整,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四、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及时研究和部署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确保全员参与,不留死角。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察员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党组做好组织协调、分类指导、督促检查工作,推动此项工作的落实。

()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要重点加强对法院领导干部、审判执行岗位及人、财、物管理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按照最高法院提出的重点防控环节,着力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切实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融入到审判工作及内部行政管理的全过程,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不断推动预防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完善机制,务求实效。全面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惩治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标准和程序完成各项工作,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对查找风险点检查评估,对查找风险点不准确、制定防范措施不具体的,责令限期重新查找,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连云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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