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法院少年庭立足新时期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需求,找准少年审判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结合点,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在预防本地区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2012年12月,该庭介绍临海社区“未成年人零犯罪及无讼社区”的名为“未成年人心灵加油站”的案例,被江苏省文明办授予“第四届江苏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三等奖。2013年5月,少年维权工作在连云港市第三届“十佳青少年维权岗”评选中连云区法院被评为十佳青少年维权岗,“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被评为优秀维权项目。
一、秉承人文司法理念,依法做好审判工作
连云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始终树立少年审判是第一要务原则,积极妥善处理刑、民事案件。自2007年该院共审结各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41件191名,对146名未成年人判处了非监禁刑,无一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取得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已有89名青少年成功就业,28名青少年重返校园,其中有9人走进高等院校继续深造,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院对于符合适用非监禁刑条件的在校未成年被告人,主动与学校联系,努力为其保留学籍,共帮助28名判处非监禁刑的在校未成年犯保留学籍,使其能获得完成学业的机会。2012年度,连云区法院少年庭在全市基层法院业务条线审判业绩考评中获得第一名。
二、延伸审判职能,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连云区法院少年庭积极开展“为了明天”为主题的大规模法制宣传活动,定期向学校、社会上的未成年人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中关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内容。先后编发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手册12000本及宣传资料10000余份、青少年维权与你同行联系卡8000张,通过发放教育手册、联系卡等方式扩大维权覆盖面。
三、拓宽维权渠道,开展爱心公益活动
连云区法院少年庭开通青少年维权“心理热线“电话(0518-85295626)、设立名为“连云法院青春少年”的微博、微信,公布维权范围,加强与青少年及帮教人员的交流互动。
四、维权成绩突出,特色明显
连云区法院少年庭在未成年审判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先后推出多项既有理论价值又有重大实践价值的未成年人审判制度,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产生了重要影响。
1、全市首家推行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新刑事诉讼法颁布后,连云区法院为新法的实施做好准备工作,连云区法院牵头并起草《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活动的实施意见》,获得会签单位一致通过。《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合适成年人的选任条件、权利义务及退出机制等,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奠定基础。《实施意见》在中院举办的《少年审判专刊》上转发。
2、率先在全省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缓刑听证制度和分案审理制度。用制度避免缓刑刑事判决的随意性,提高非监禁刑的适用效果。近三年来,在该院受理的未成年被告人66人中,对35名适用缓刑的被告人实行了缓刑听证程序,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2006年实行的分案审理制度,为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分案制度奠定理论和实践基础。
3、全国首创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感化员制度。2009年12月,连云区法院在全国首创感化员制度,明确了感化员的选任条件、权利义务、退出机制等,将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挽救措施落到实处。截止目前感化员共参加35件案件的审理。(少年庭周鹤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