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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 云 港 市 连 云 区 人 民 法 院 生态修复方案公示
  发布时间:2016-01-0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连 云 港 市 连 云 区 人 民 法 院 生态修复方案公示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滥伐林木一案,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同时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修复被其犯罪行为破坏的生态环境。针对被告人王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破坏林业资源,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情况,为了修复被其犯罪行为破坏的生态环境,林业部门制定了生态修复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证修复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现将修复方案向社会公布并广泛征求意见,如对修复方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均可以书面方式向本院提出。

修复方案的公示期限自201617日至2016113日。

 

附:修复方案及联系方式:

一、具体修复实施方案:

1、修复方式:补种复绿。

2、补种树种及数量:3年生一级黑松苗1940棵。

3、补种地点:赣榆区大、小吴山指定地点。

4、补种时间:20163月份。

5、养护期限:1年,成活率90%以上。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8-85295622

    箱:lyfyxzt@sina.com

邮寄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金海路1号连云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收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201617

责任编辑:连云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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