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公告
金永民:
本院受理原告徐志传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苏0703民初2583号,该案开庭公告已于2018年12月2日刊登于连云港日报,请你于2019年3月5日上午九点至连云区人民法院第十七法庭开庭,逾期不到庭,本院将缺席审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承办法官:王艳
电话:85295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