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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法院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暖民心
  发布时间:2019-08-29 00:00:00 打印 字号: | |

2019819日至23日,连云区法院重点围绕拖欠劳务费、医疗费、赡养费、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深入推进专项集中执行行动,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司法温度。五天来,执行法官和执行干警始终保持高压执行态势、昂扬的执行士气和高效的执行效率,连续作战,采取各种执行措施,通过突击搜查、拘留、拘传等执行手段促使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五天共执结各类涉民生案件52件,现场搜查8人次,将其中5人带至法院,经劝说4人履行义务,当场决定拘留1人,现场调查案件6起,扣押车辆1辆,执行到位标的额200余万元。

为了保障行动效果,连云区法院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执行局骨干力量,成立三个专项行动小组,分别前往东辛农场、徐圩、港埠农场、徐州等地突袭“老赖”。并非所有的案件都能够执结成功,有些案件因被申请人客观无财产可供执行不得不面对“执行不能”。在此次专项执行行动中,连云区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情况特殊的交通事故执行案件。

200711月,22岁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开发区黄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恒美达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前,摩托车右车把与路上站立的行人21岁杨某身体相刮,造成杨某严重颅脑损伤、小脑血伴额叶软化灶颅底骨折,构成三级伤残,需部分护理依赖。由于李某仅22岁,无固定收入、存款,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2008年,杨某起诉至连云区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李某赔偿杨某各项损失共计1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义务,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李某及其家人常年在外打工不知下落,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于200811月程序终结。

由于案件已经时隔十余年,算上本金及迟延履行金,该案的执行标的已达近40万余元。案件虽然从程序上终结,对被执行人的定期查控却从未终止。201811月,执行法官从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李某银行账户有存款5万余元,随及对其账户冻结、扣划,李某在法院采取查控措施后主动履行了13万余元。之后,李某经济困难无力偿还剩余债务,该案又陷入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僵局。

为了早日解决纠纷,执行法官一刻也未懈怠,一方面努力安抚申请人情绪,另一方面多角度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此次专项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从情理、法理角度说服李某,让其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赔偿事宜。最终,李某表示愿意从亲戚、朋友处筹款给付受害人杨某,但履行能力有限,最多承担185794元。面对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和李某积极履行的诚心,杨某及其亲属表示愿意接受185794元款项,并自愿放弃剩余赔偿款。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双方长达11年的矛盾得以化解。

此次专项执行行动是连云区法院执行干警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的一个缩影,通过专项执行行动,有力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人民法院的执行威慑力,强化了社会诚信守法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文:刘广侠

责任编辑:连云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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