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为更好更快推进全市法院调解工作,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调解工作推进会。连云区法院人民调解员张秀娟同志在会上以“做调解工作的有心人”为主题,做经验交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张秀娟,是连云区人民法院非诉服务中心的一名普通的人民调解员。曾经的我,任职过连云区连云街道陶庵社区党委书记、主任,调委会主任,人民信访调解员,2017年退休后被连云区司法局聘为驻区法院人民调解员。我有三十余年的时间,一直与调解工作为伴。调解工作成就了我:我曾被省司法厅评为“人民优秀调解员”“调解能手”,被省法院、省司法厅评为“派驻法院优秀人民调解员”,去年还被评为“连云港市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在连云街道还有以我的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调解工作也指引着我:我累计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八百余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超千件,其中矛盾冲突强、化解难度大的信访案件五百余件。我深知:调解工作就是以我心换他心,以真情换谅解。就我看来,做好调解工作,首先要做个有心人。
一 、要做勤学业务、提高素能的“用心人”
做好调解工作,离不开对法律法规的熟练掌握和调解能力的反复磨练。我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在平时的调解工作中边学边干,虚心向领导、同事以及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请教。特别是在驻法院调解期间,我利用与优秀法官一起做调解工作的有利契机,加深我对法条规定的理解掌握、对实践处理的知晓洞察,并且很好地应用到实地调解工作中去,始终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依法调解、以理服人、依法教人,让当事人带着怒气而来,携着满意而归。
在三十多年的调解生涯中,我探索形成了“七字诀”调解工作指南,即牢记一个“勤”字、克服一个“畏”字、不忘一“访”字、紧扣一个“法”字、讲清一个“理”字、突出一个“情”字、围绕一个“和”字,确定了做好调解工作的“五心”要求,即保持“信心、耐心、细心、热心、爱心”,通过专业的调解素养与科学的调解方式相结合,努力做到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通过调解力争给每个当事人一个公正公平的说法和交待。
二 、要做善找症结、能解难题的“知心人”
做好调解工作,需要找准问题产生的症结,给出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只有这样,调解才能成功,并且能够让当事人心甘情愿自动履行。因此,我在调解开始前就下足功夫,与各方当事人积极沟通,深入了解矛盾产生的原因、各方实际诉求,有的放矢开展调解工作,力求调解结果让双方当事人满意。
比如,在调解连云港平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起诉业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原告物业公司作为连云区东港花园小区的服务服务提供方,因部分业主长时间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便将小区业主集体起诉至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虽然案件标的不是很大,有的几千甚至只有几百元,但群体性特征明显、复杂程度高,一旦处理不好,往往影响的是一个小区几百户家庭。我通过打电话的方式与业主取得联系,听取他们意见建议的同时,告知他们相应的法律关系和法律后果。多数业主对拒交物业费的事实没有异议,只是提出下水道被堵、房屋漏雨、电瓶被盗等事实,对物业公司服务态度和质量不满意。在找到问题后,我与物业公司进行了沟通,希望他们能听取业主建议,改善服务质量的同时,适当减免滞纳金。为推动纠纷化解,我上门入户现场查看业主家的情况。没有门禁卡,我就一层一层爬。我印象特别深的是住在17楼的肖大爷家。我刚进家门,他就说:“我跟你打了那么多次电话,每次听你解释都很随和很舒心,但是我看到物业这帮人就很生气,特别是他们说的话,让人心里很不舒服。你解释过了,我们也就都了解了。”二话不说,就让他的老伴拿钱现场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
其实,很多时候当事人都是很明白道理的,有的时候是对方一句话、一个动作让自己不舒服,有的时候只是为了出一口气,只要我们找到了问题症结,就可以加以疏导和解决。后来,我又联系物业公司人员上门查看情况,发现小区30多栋楼,基本上都有类似的情况。在了解到业主的诉求后,物业公司主动免除了业主的滞纳金或者对物业费进行打折,撤回了起诉,并且承诺改进服务。
类似的纠纷还有婚姻家庭、劳务合同等等,这类纠纷具备调解基础,只要找到问题症结,往往能够调解结案,案结事了。我们就要本着“急群众所急,才能更好地为群众调解”的原则,及时与各方当事人沟通交流,了解各方的诉求,明确认定是哪一方主体的责任,呼吁纠纷各方依法行事,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起案件的调结,往往能够带动类案迅速解决;而找准了症结,解开了心结,才能够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三、要做感同身受、将心比心的“暖心人”
做好调解工作,就是要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只有做到感同身受、将心比心,群众才能把你当成自己人,大家才能坐在一条凳子上,把问题说清楚、把道理讲明白、把纠纷解决掉。
今年3月份,我接到一起赡养案件的调解任务。原告是一名87岁的老人,自己养育了4名子女,最后却没房入住。大儿子推老人到小儿子家住,小儿子推老人到大儿子家入住,两个女儿以自己已经嫁出去为由,不同意老人居住。就这样三番五次折腾,老人想到自己苦了一辈子,到老却没有安身之地,一气之下找律师写了起诉状,状告自己的4个儿女,要求履行赡养义务。
我先与老人电话沟通,后又找他的4个子女分别进行了沟通,并且找到了当地村委会主任核实了情况。其实这样的事最能引起大家的共鸣,毕竟谁都会老、谁也不希望自己老的时候没有依靠。
于是我与村委会主任一起到现场开展调解。调解一开始,双方就吵的不可开交。老人两个儿子、儿媳,以及孙子、孙媳相互数落、相互谩骂,就是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而一旁的老人更是不住叹气,甚至数度留下眼泪。借此机会,我先将老人的两个儿子分开,分别做起了工作,特别是引导他们回忆年轻时候老人是怎样抚养他们的,对比如今老人止不住的眼泪,双方的情绪都有所松动。
趁此机会,我集中对老人的四个子女进行法律释明,告知他们赡养老人是儿女的法定义务,每个儿女都需要履行。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各方终于在调解书上签了字。
“派出所、村委会调解了一年多,都没有调成功,早知道来法院一个多小时就能解决,我早就来了,法院还是百姓信得过、讲理的地方,你是跟我们老百姓坐在一条板凳上的人,”老人激动地拉着我的手说。
去年年初,一场新冠肺炎疫情让生活都停摆,但矛盾纠纷并没有按下“暂停键”。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劳务纠纷、合同纠纷等等更是因为隔离而增多了起来。当时公交车、出租车全部停开了,我每天从家到单位步行单趟需要近两个小时。后来小区管控,我就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方式,利用法院微解纷、在线调解平台开展调解工作,调解成功了一大批矛盾纠纷。
事实上,越是在敏感时期,越是要把各种矛盾纠纷扼杀在萌芽状态,在诉前调解中得到解决。如今,信息化的技术有的时候不能让大家面对面交流,但是哪怕是“屏对屏”、文字对文字,也要让当事人感受到我们调解的诚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放过一丝调解的可能,推动案结事了人和。
调解工作对于我来说,不是一种负担,而更多的是一种追求。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原本面红耳赤的当事人握手言和的时候,那就是我最开心的时候。
非常感谢市中级人民法院给我这个机会,谈谈我对调解工作的一些粗浅的体会,不到之处还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多多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