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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刘楠楠获评全省法院执行裁判工作先进个人
作者:李函潞  发布时间:2022-02-22 09:36:05 打印 字号: | |

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进一步深化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体制改革工作,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法院执行裁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连云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刘楠楠获评全省法院执行裁判工作先进个人。

从事执行裁判工作以来,刘楠楠始终秉持着优质高效的工作理念开展执行裁判工作,严守法定程序,努力提升执行裁判案件审查审判质效,着力审查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基础法律关系,强化对规避执行行为的甄别力度,防止当事人虚假诉讼,持续有效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加强审执工作的沟通协作与配合,推动化解执行工作中的信访苗头,积极保障执行工作协调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执行案件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办结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执行监督等案件85件;2021年协调化解纠纷率达40%,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此外,刘楠楠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其撰写的多篇论文在省级征文活动中获奖,执笔编报的《李某雨因注射过敏诉保利公司产品致身体伤害损害赔偿纠纷案》案例被省法院公报采用,并获得全省法院第八届“金法槌杯”优秀案例三等奖;制作的致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对淘宝网上销售药品及保健品网店的审核及管理工作的司法建议》入选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其承办并审结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以来的全省首例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市法院“涉民生十大典型审判案例”“全市首届执法司法十大典型案例”。因工作成绩突出,刘楠楠三次荣记个人三等功,并被省法院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荣誉既是肯定,也是鞭策,表彰背后折射出的是连云区法院干警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是履职尽责、公正司法的职业操守。下一步,连云区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继续主动作为,砥砺奋发,锐意创新,积极探索出更有效的工作举措巩固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体制改革成果,为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李函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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