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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中院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庭长座谈会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作者:刘钧  发布时间:2022-09-20 09:12:11 打印 字号: | |

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更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9月16日,全市人民法庭庭长座谈会在连云区人民法院徐圩新区人民法庭召开。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孙玉出席会议并讲话。连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方愚,连云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继华和市中院法庭指导办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全市各基层人民法庭庭长参加了座谈会。

孙玉专委充分肯定了今年以来全市基层人民法庭取得的工作成绩。她指出,各基层人民法庭要站稳政治立场,清醒认识到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基导向、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等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点工作,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有效模式。

孙玉专委强调,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涉及到人民法庭工作的方方面面,人民法庭是主体责任,各基层人民法庭要及时关注、精准把握相关政策,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予以思考、谋划;要明确目标,切实制定计划;要树立正确创建理念,以创建推动人民法庭工作的全面提升;要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高的目标追求、更扎实的举措,争先创优,推动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

会上,各基层人民法庭汇报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和服务乡村振兴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下一步打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指导办主任乙斌逐一进行了点评。会议还针对全市基层人民法庭开展诉前调解、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会后,参会人员集体参观了徐圩新区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和“全国文明村、全国美丽乡村示范村”黄窝村。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地缘优势,为服务保障乡村和谐稳定、赋能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洪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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