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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法院获评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作者:李函潞  发布时间:2022-12-23 09:25:03 打印 字号: | |

近日,省法院下发《关于对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改革实践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对依法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责,服务美丽江苏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连云区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先进集体”。

牢固树立现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扎实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作为环境资源审判案件非集中管辖法院,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的根本遵循,始终扛起“守护好绿水青山”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工作安排部署,按照全省环境资源审判“9+1”跨区域审判工作协作机制的要求,紧扣“联动”环节,在选派法官参审、跨域立案、网上立案、审判场所、庭审安全、后勤保障、执行协作和宣传联动等多个方面为集中管辖法院有序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供了高质量的司法协作保障

充分发挥地域优势,用心搭建沟通桥梁

院党组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多次在党组会中研究讨论如何更好地开展该项工作,并组织青年干警座谈一同出谋划策。一把手院长多次向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思路,搭建起集中管辖法院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桥梁,充分发挥非集中管辖法院的地域优势,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促进环境资源审判案件矛盾争议的实质化解。

坚持系统思维,推动构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大格局

积极参与当地环境资源综合治理,多次为辖区企业涉环境资源保护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助力辖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司法保护和有效利用。依托“法官进家站”“法进千企”等活动,向辖区街道、企业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激活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自觉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环境资源纠纷的良好社会氛围。

风正时济,自当破浪扬帆;任重道远,还需策马扬鞭。连云区法院将以此次获评为契机,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充分发挥非集中管辖法院的地域优势,以饱满的工作热忱和有效的工作举措,深入参与辖区环境资源综合治理,为深入推进美丽连云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洪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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