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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法院一名干警获评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先进个人
作者:李函潞  发布时间:2023-01-12 09:05:10 打印 字号: | |

为鼓励先进、激励队伍,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连云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国栋被评为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先进个人。

李国栋参加执行工作以来,始终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积极参与此次1+4专项行动,以具体工作推动1+4专项行动各项部署走深走实。

某置业公司开发的“月光蝴蝶花园”项目因资金出现问题,导致已销售的房产无法对外交付。2018年,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项目土地被司法查封。2020年,项目引入外部投资恢复施工。但因土地被查封,楼盘无法对外销售。李国栋作为承办法官,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积极促成涉案各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由某置业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先行支付部分款项,随后解除对该项目土地的查封,剩余款项待房产销售后,由区住建局协调市住建局资金监管处将房屋销售款优先支付申请执行人。经过通力协作,成功盘活了“月光蝴蝶花园”楼盘。

在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过程中,李国栋发现存有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部分企业,其自行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恶意逃债嫌疑。李国栋积极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对其法律释明,建议依法追加企业相关注销责任人为被执行人,依法防范和打击逃废债务行为,最大程度维护诚实守信方的胜诉权利,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

荣誉已经过去,未来更需努力。连云区法院将继续深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效果,积极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多措并举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为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社会信用总体水平持续提升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洪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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