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聚众斗殴案件。五名被告人均为“00后”,只因一时的意气之争,他们对两名被害人拳脚相加,冲动莽撞的行为最终给自己的大好青春留下了违法犯罪不光彩的一页……
基本案情
2022年1月某晚,被告人孟某在连云区某酒馆吃饭,其间,因琐事与酒馆顾客朱某、姚某等人发生口角。孟某觉得自己吃了亏,便以自己被人打了为由,电话纠集被告人周某、吴某、李某和刘某到酒馆门口,想要揍朱某、姚某一顿以解气。次日凌晨2时许,朱某等人从酒馆里走出来与孟某等人对峙,言辞间毫不相让,说罢朱某就要回到酒馆。此时,孟某手持空心铁管冲上前对朱某等人进行殴打,周某、吴某、李某和刘某也围上来以拳打脚踢的方式殴打朱某等人,一场聚众斗殴的“混战”就此上演……经鉴定,被害人朱某左大腿挫伤,被害人吴某右前臂挫伤,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孟某、周某、吴某、李某、刘某聚众斗殴,致二人轻微伤,五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且是共同犯罪,其中被告人孟某系持械聚众斗殴。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孟某是首要分子,被告人周某、吴某、李某、刘某是积极参加者,五名被告人均积极参加,相互配合,不宜划分主从犯。被告人孟某、吴某、李某、刘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某被抓获归案后即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孟某有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的立功表现,依法可减轻处罚。被告人周某的亲属代为赔偿各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量刑上可对五名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结合孟某、吴某、李某曾有聚众斗殴的犯罪前科情形,依法判决被告人孟某、吴某、李某、周某、刘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一年六个月到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被告人周某、刘某被宣告缓刑。
法官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本案中的年轻人法律意识淡薄,为了彰显兄弟义气,将小矛盾演变成聚众斗殴,触犯了刑法,青春年华却身陷囹圄,悔之晚矣。法官提醒年轻人,生活中难免与他人发生摩擦,逞凶斗狠、诉诸暴力不是明智之举,应当秉持客观冷静、理解包容的正确态度去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