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4月25日上午,连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方愚担任主审法官,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知识产权案件。
原告北京某传媒公司诉称,被告连云港市某小学未经合法授权,在其经营的网站,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视听作品对外提供在线播放服务,侵害了原告对该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被告立即删除被侵权作品,依法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费用。
针对被告提出的“其对涉案域名使用期限已到期,其并非该域名的实际持有者和使用者,也非实际侵权人”的抗辩意见,法庭引导双方举证、质证、发表意见,并依法查明,被告小学于2020年5月成为涉案域名的持有人,并进行了注册备案,在域名使用期限到期后,该小学未再续费,也未再使用该域名。2020年7月,该域名持有人变更为案外人,但被告小学并未办理注销备案手续,引发了本次诉讼。
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前提下,法庭释法明理,原告当庭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被告也自愿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法庭了解到我市可能还存在其他学校未注销停止使用的域名备案手续的情况,会使教育机构面临民事诉累或其他负面舆情的风险,连云区法院向教育局发出了关于对进一步规范全市教育系统互联网信息服务工作的司法建议。
下一步,连云区法院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创新作用,不断从司法层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推进审判队伍专业化进程,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多元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