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质效,近日,连云港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对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连云区人民法院王鸿法官获评先进个人。
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十多年里,王鸿用满腔热情默默奉献,以真情服务的为民情怀、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公正廉洁的司法作风赢得当事人及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任,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了对政法工作的忠诚与热爱。多次获得优秀公务员、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公正司法
最大限度保障社区矫正成效
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她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罚与教育并重、打击与防范并举,做好判前社会调查,准确适用非监禁刑。同时,对判处监禁刑的被告人通过法庭教育、思想疏导等方式引导其真诚悔罪、改过自新,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公诉机关建议对被告人石某某判处缓刑,她作为承办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通过住所地派出所了解到石某某在案发前不仅曾因交通肇事被判处刑罚,还曾两次撞伤他人,尽管公诉机关及辩护人均建议对石某某适用缓刑,但考虑到石某某的潜在社会危害性,她最终未对石某某适用缓刑,最大限度减少了影响社区矫正成效的不和谐因素出现。
主动沟通
确保刑事判决与社区矫正有效衔接
现代社会,由于人口流动、外出务工等原因,经常会有刑事案件被告人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给社区矫正的监管带来困难。为了解决监管难题,她不向困难低头,通过查阅卷宗或找到被告人的邻居、同事、亲友等人进行调查,全面了解被告人的成长背景、社会交往、遵纪守法等情况,综合判断被告人配合社区矫正的可能性,尤其是对于过失犯罪的被告人,本身走上犯罪道路就不是有意为之,对于此类被告人不能因为没有社区矫正机构对其进行调查评估就一律收监。为了确保他们的监管有着落,她给符合矫正条件的社区矫正机构打电话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叮嘱被告人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刑事判决与社区矫正能够有效衔接。
用心用情
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回访帮教
为教育引导未成年被告人健康成长、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她坚持对未成年被告人开展回访帮教工作,建立常态化回访帮教机制,用温情感化失足少年。2020年以来,王鸿对她审结的全部未成年罪犯均进行细致的心理辅导,对于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罪犯引导其热爱生活、积极上进,用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督促其自觉接受社区矫正,并对未成年罪犯的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提升监护人的监护能力、改善家庭环境,帮助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回归正轨,无一人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