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调整教学时间,孩子无法上课,
学费能退吗?
课还没上完,教育培训机构人去楼空,
学费能退吗?
协议约定的内容没有实际开展,
学费能退吗?
当前,一些教培机构因经营困难而卷款跑路,因退费引发的纠纷频发,也暴露了机构自制合同暗藏霸王条款、诱导家长高额缴费等问题。今年以来,连云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批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涵盖学科类培训、成人考试、体育运动等多家教育培训机构。
案例一
2020年12月,原告马某在被告连云港某课外培训公司报名校外培训班,并签订《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马某一次性缴费13752元,在学过部分课程后,因疫情及被告教学时间调整,原告与被告于2021年10月签订《退费转课协议》,协议约定于2022年4月15日前退还剩余培训费,后被告逾期未退并以各种理由拖延。原告无奈将被告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一致达成意见,被告分6期返还剩余培训费。
案例二
2021年1月,原告丁某与被告连云港某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篮球训练付费合约》,原告一次性缴费3580元,收款人为被告北京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在原告仅上一次课之后,被告就将场地转让,导致原告无法上课。原告多次与被告就退费问题进行沟通均,被告均拒绝退款。原告无奈将被告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一致达成意见,实际收款人、被告北京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一次性返还剩余培训费。
案例三
2022年7月,原告张某与被告连云港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成人高考报读协议书》,约定被告协助原告报名参加和就读当年11月的全国成人高考统一考试,原告一次性缴费7100元,后因疫情原因导致原告无法参加考试,双方于2023年4月签订退费协议,约定被告连云港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分3次返还学费6900元,双方解除《成人高考报读协议书》,后被告未能履行退费协议。原告无奈将被告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一致达成意见,被告连云港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一次性返还学费6900元。
又是一年开学季,各类培训机构也在火爆招生中,很多培训机构采用预付费形式提前支付课时费用,有的甚至一节课都没上就“跑路”了。作为消费者,在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重点考察培训机构的经营状况等,避免选择不具备办学许可证、存在不良经营记录或大量消费者投诉的机构。
二是签订培训合同时要核对合同主体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口头宣传是否与书面合同一致、缴纳学费的收款账户是否与合同主体一致。
三要注意保存证据,签订合同及缴费后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合同、缴费票据、转账凭证、培训课时记录、宣传手册等。如遇教育培训机构以各种理由推诿不退费的情况,可依法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也可根据合同约定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