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第三届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司法协作研讨会在连云港召开,连云区人民法院快速响应,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霍城垦区人民法院开展结对共建。10月26日上午,《东西协作 司法保障“一带一路”建设 连霍两地基层法院共建协议》签约仪式在连云区人民法院举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禹敏,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金林出席仪式并讲话。霍城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力,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利代表两家法院签署共建协议。
禹敏表示,连云区人民法院自贸试验区法庭、霍城垦区人民法院霍尔果斯人民法庭地处祖国一东一西,位于“一带一路”核心节点,两家法院依托两个法庭作为联系点,签约共建,将在服务保障“一带一路”陆海内外联动、围绕中心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现代化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禹敏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保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把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做深做实。要坚持能动司法,践行公正与效率。两地基层法院和法庭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抓牢“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以能动司法促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哨站的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新时代展现新担当、新作为。要加强交流交融交往,凝聚合力推动共建。两地法院要全面落实协议内容,霍尔果斯人民法庭要主动加强与自贸区法庭的沟通交流,积极向自贸区法庭学习,以切实的举措在党建共建、审判执行协作等方面与自贸区法庭开展深层次合作,以共建成果,为护航“一带一路”建设添砖加瓦。
宋金林表示,连云区人民法院与霍城垦区人民法院建立协作共建关系,是双方发挥东西口岸的区位优势,强强联合,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开放格局,进一步提升司法护航“一带一路”建设水平又一有力举措,也是进一步落实总书记关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宋金林强调,要突出“共商”,在深化工作交流上聚合力。要发挥好两家法院联络点法庭的牵头抓总和示范作用,用足用好日常沟通、司法协作等方式,强化问题共商、资源共享,实现法院间的良性互动,努力打造涉“一带一路”案件审理及司法服务的标杆示范。要突出“共建”,在提升服务举措上重实效。探索建立法院间的案例交换分享机制,对具有指导意义典型案例,定期分享研讨。探索建立法院间的法律适用交流机制,努力做完善“一带一路”相关法治规则的参与者和引领者。要突出“共享”,在打造工作品牌上求突破。深度总结现有工作经验,依托共建平台优势,持续放大工作影响力。强化协调互动,在打造精品案例、优秀经验等方面同心同向、共同发力,全面提升协作共建的品牌影响力。
按照共建协议,两地法院将坚持以政治建设为根本,以“党建引领、优势互补、发展共赢”为原则,以充分发挥连云区人民法院自贸试验区法庭、霍城垦区人民法院霍尔果斯人民法庭区位优势和职责定位作为共建抓手,通过两院“协作共建、经验互学、业务互促、合力护航”,共同为共建“一带一路”更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签约仪式由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继华主持。霍尔果斯人民法庭庭长冶文贵、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庭长赵地分别通过视频连线及现场发言形式代表共建法院联系点作表态发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助理吕杰、办公室主任杨璐,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行装处处长牟宗礼,连云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综合办主任张宝玲,以及两地法院相关部门同志共同参加本次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