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你着急上班
心爱的电动车停在路边
忘了上锁
你一定希望它
毫发无伤地在原地等你
但是
看到路边的电动车没上锁
这三个人选择
“跟我走吧”
近日,连云区人民法院连续审结三起盗窃案,被告人均因“顺手牵羊”电动车被判处刑罚。
再次路过,贪欲战胜了理智
基本案情
2023年4月的一天,张某某像往常一样在徐圩新区某工地干活,在路过某企业门口时发现一辆蓝色电动自行车没有上锁,车上还插着钥匙,在他干完活出来时又一次注意到了这辆电动车,想到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太旧了,买一辆新的又很贵,虽然知道偷车是不对的,但几经挣扎,他还是把这辆电动自行车骑回了自己家,直到被公安机关抓获都没敢骑出门。经鉴定,被盗电动自行车价值2832元。
▲图为张某某指认现场
法院判决
连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对其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爱车被偷,决定偷一辆回来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孟某因和家里人吵架,一路步行,准备到徐圩新区的工厂找个打扫卫生的工作,走到半路,实在走不动便拦下一名路人,请其帮忙把她带到徐圩新区某企业门口,询问一圈没有找到工作,人生地不熟又不认识字的她决定先回家,可是,怎么回去却成了难题。就在这时,她看到路边一辆电动自行车上插着钥匙,想到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去年被偷了至今也没找回来,她决定把这辆电动自行车骑回家,一来可以解决没有交通工具回家的困扰,二来也能弥补自己的损失。经鉴定,被盗电动自行车价值人民币2668元。
▲图为孟某指认现场
法院判决
连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对其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二百元。
路边吐酒,顺走一辆电动车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的一天,在连云港打工的韩某跟朋友喝酒,酒后租借共享电动车回自己的住处,在路过连云区文体中心公交站台时感到身体不舒服,于是,停在路边的草地呕吐,回头的瞬间看到一辆电动自行车停在边上,上面还插着钥匙,遂产生据为己有的贪念,就这样他把车骑回了住处,直到警察找上门。经鉴定,被盗电动自行车价值人民币2381元。
▲图为韩某指认现场
法院判决
连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对其判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法官提醒
广大市民在外停车时,尽量将电动车停放在有人看管或是监控覆盖区域,不要停在偏僻之处;要养成良好的安全防范习惯,停车之后在确认拔掉钥匙的同时,也要注意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是否带走,不给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在发现电动车被盗后要及时报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