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不接 微信不回
东躲西藏 逃避执行
本以为可以继续“隐身”
谁曾想,被法院来了个“瓮中捉鳖”
4月18日清晨,连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李法官带队来到被执行人住所的楼下等电梯时,有一名男子也在等电梯……
躲猫猫拒不履行
刘某某诉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2年2月经法院调解,双方就借款1.5万元及利息达成一致还款意见。调解生效后,徐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想方设法逃避,刘某某向连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线上对被执行人徐某某的银行、支付宝等账户进行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线下多次与被执行人徐某某联系无果,期间徐某某不仅以各种借口躲避执行且不见踪迹,该案陷入僵局。
等电梯偶遇执行
虽然素未谋面,但直觉告诉执行法官,此人很可疑,李法官暗示同行执行干警,“让群众先进电梯,让群众先按楼层”。进入电梯后,李法官惊喜地发现该男子按下的楼层正是被执行人居住的楼层。电梯到达后,李法官示意群众先行,大家立即心领神会。果然,该男子准备往被执行人居住的房间号XX03方向走去,执行干警立即锁定他就是此次行动的目标人物徐某某,为稳妥起见,执行干警没有立即行动。
看到“戏精”徐某某进家门后,李法官立即指示随行干警敲门,严肃地向其亮明身份,说明来意,并要求其配合执行,履行义务。谁知徐某某竟上演“我不是我”,并试图逃跑,在执行干警反复要求其拿出身份证进行确认后,才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身份。
被拘留全部履行
由于徐某某拒绝配合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官当即作出决定,依法将徐某某拘传至法院进行下一步处理。到法院后,虽经法官苦口婆心释法说理,徐某某仍不以为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最终,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十五日强制措施。
拘留所内,徐某某一夜未眠,第二日,其亲属主动到法院偿还了全部借款,案件一次性执行完毕,徐某某依法被提前解除拘留。
法官提醒
诚信是立足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个人的法定义务,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情节严重构成拒执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连云区人民法院对有履行能力而妄图躲避执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徐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体现了法院惩戒有偿还能力却拒不还款的被执行人绝不手软的决心与态度。案件最后,鉴于被执行人徐某某已全部履行,对被执行人提前解除强制措施,以人性化执法彰显司法温度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有效推动了执行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