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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人民法院“小标的 大民生”集中执行周首战告捷

作者:张赛兰  发布时间:2024-05-22 09:25:05 打印 字号: | |

5月21日凌晨4点半,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前一副热火朝天的忙碌景象:警灯闪烁,执行干警排列整齐,精神抖擞,整装待发。

“出发!”随着一声号令,连云区人民法院“小标的 大民生”凌晨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拉开帷幕,6辆警车、16名执行干警,分3组奔赴执行现场,本次集中执行在连云区人民法院官方抖音号全程直播,21万余人次在线观看,获赞8800余个。

雷厉风行  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惠某保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惠某保向李某某支付劳务费5000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某多次向惠某保催要劳务费,惠某保却以各种借口拖延或拒绝履行,最终李某某到连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秉承着“民生无小事,小案不小办”的原则,线上多次查控被执行人惠某保财产线索,线下多次联系惠某保,督促尽快履行义务,但惠某保不以为意,依然以各种理由推辞,妄图躲避法院执行。在此次集中执行中,执行法官将惠某保所在地作为执行第一站,并拘传其到法院。拘传到院后,在经过普法教育和面临可能被拘留的压力下,惠某保终于认识到拒执的严重性,当场还清了劳务费5000元。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释法明理  促成和解

申请执行人乔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离婚纠纷一案,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自愿离婚,同时张某需向乔某给付补偿款35000元。因被执行人张某没有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在没有收入来源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据申请人反映,被执行人张某有稳定工作和固定工资收入,但至今分文未给。本次集中执行中,执行干警成功拘传张某,到达法院执行局后,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张某立即联系朋友筹集钱款,不多久便履行了部分钱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拒不还款  强制拘传

申请执行人刘某春与被执行人谭某龙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调解,谭某龙共需向刘某春支付83800元渣土车费。因谭某龙没有按期履行,刘某春向本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谭某龙促其履行,但谭某龙仍拒不履行。早上5点40分许,执行法官带队来到谭某龙家门口,多次敲门但谭某龙拒绝开门,佯装自己不在家。后谭某龙在二楼窗户边探头往下看时,与执行干警目光相撞,其迫不得已下楼开门。执行干警询问谭某龙是否有还钱意愿,但谭某龙态度冷漠,直接回复没有能力偿还。在沟通无果后,执行干警出示拘传票,并将被执行人谭某龙带回法院。当天下午,经多方协调,被执行人谭某龙仍无法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连云区人民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谭某龙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于当天下午4点半成功将被执行人谭某龙送拘。

截止当日下午5时,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2名,搜查5处被执行人住所,执行完毕案件6件,和解结案4件,司法拘留2人,共执行到位案款39万余元。

民生无小事。下一步,连云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聚焦涉民生等重点案件,常态化开展“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以执行的“强度”保障民生的“温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洪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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