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人民法院现在开庭!” 6月28日上午9时,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被告人王某受贿案正式开庭。该案由连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利担任审判长,市、区两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共500余名党员干部通过现场观摩、视频连线等方式旁听庭审。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8.6万元,其中王某本人受贿所得33.6万元,为相关单位在贸易业务、款项支付等方面提供帮助。
法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当庭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没收其违法所得并上缴国库。
被告人王某当庭认罪悔罪,深刻剖析自己一步步突破防线、超越底线、跨越红线,最终迷失自我,坠入犯罪深渊心路历程。从奋发有为积极上进,多次获得单位肯定的青年人才,到在“围猎套路”中,渐渐模糊了认识,放松了戒备,降低了要求,不知不觉沦陷其中,最终走到了被告席的罪犯。王某通过自己的经历警示在场人员,要时刻守住廉洁自律的底线,算好自己的人生账,切莫因一时之贪而追悔莫及。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这次“零距离”旁听庭审,深刻体会到法律的威严、纪律建设的重要和藐视党纪国法的严重后果,今后要以案为戒,不断加强对党纪国法的学习,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廉洁底线,坚决不触纪律红线。
下一步,连云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审判台”变为“讲台”,将“庭审”打造为“课堂”,将“案件”升华为“案例”,依法严惩职务犯罪的同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坚持“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