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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用4天!庭所联动跑出纠纷化解“加速度”
作者:常恒菘  发布时间:2024-07-19 09:09:32 打印 字号: | |

“张法官,感谢你,多亏了你和派出所的民警,真没想到这个事情这么快就解决了,刚刚我们已经拿到了首期赔偿款,真是太感谢你们了!”7月12日一早,张晓敏法官的电话响起,电话那头,案件当事人连连向办案法官表示感谢。

这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2024年6月8日,高某受雇到徐圩新区某鱼塘工作。6月11日下午,高某在鱼塘中开展制氧机维修作业时不慎落水,鱼塘主包某发现后立即与另外三人展开救助并拨打110、120求助。四人将高某救上岸后,对高某实施了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后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辛高圩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开展调查,排除刑事案件可能,认定高某系意外溺水身亡。因高某家属与雇主包某就死亡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高某家属遂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包某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

7月8日,连云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了该起案件。承办人张晓敏法官拿到案卷材料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了解死者家属诉求并听取雇主意见。考虑到派出所在事故发生后已多次开展询问及调查工作,对案件情况较为了解,为尽快化解该案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减少当事人诉累,张晓敏法官主动联系派出所办案民警,争取法庭和派出所联动调解。

立案当天下午,在辛高圩派出所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下,张晓敏法官和辛高圩派出所民警共同开展调解工作,一边安慰劝解死者家属,一边给雇主释法说理,结合事理、情理和法理,分别给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双方互谅互让,最终达成调解协议。7月11日,案件顺利办结,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4天。

该案的圆满化解,是“法庭+派出所”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的成功探索,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解决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下一步,连云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在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工作上发力,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共同体,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各类解纷力量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聚焦矛盾源头,抓前端、治未病,持续推进诉前调解和诉源治理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洪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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